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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隐瞒的,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系从犯,初犯、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缓刑一年六个月,上述钱款中,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手机等提供给林某,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身份证、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证据确实、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充分,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拘役或者管制,依法应当从轻、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其行为已构成掩饰、减轻处罚。收购、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具有从犯、认罪认罚、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隐瞒犯罪所得罪。坦白、
2022年7月5日,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经查,转移、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