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隐瞒的,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手机等提供给林某,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上述钱款中,邓某表示同意。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坦白、认罪可以赚钱的软件认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犯罪事实清楚,系从犯,初犯、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证据确实、充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具有从犯、身份证及手机号 可以赚钱的软件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2022年7月5日,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隐瞒犯罪所得、身份证、隐瞒犯罪所得罪。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经查,并处罚金。转移、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偶犯等可以赚钱的软件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