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犯罪事实清楚,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身份证、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偶犯等量刑情节,依法应当从轻、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认罪认罚、坦白、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初犯、转移、
2022年7月5日,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减轻处罚。具有从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