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犯罪事实清楚,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2年7月5日,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证据确实、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依法应当从轻、隐瞒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手机等提供给林某,隐瞒手机赚钱宝犯罪所得、认罪认罚、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减轻处罚。充分,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邓某表示同意。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身份证、偶犯等量刑情节,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初犯、
具有从犯、手机赚钱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