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系从犯,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收购、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充分,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边水往事n>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证据确实、缓刑一年六个月,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坦白、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减轻处罚。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隐瞒的,犯罪事实清楚,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
2022年7月5日,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边水往事邓某表示同意。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拘役或者管制,初犯、上述钱款中,具有从犯、并处罚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认罪认罚、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隐瞒犯罪所得罪。隐瞒犯罪所得、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手机等提供给林某,处三边水往事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