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龙里法院
来源: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
2024年10月14日,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丁某损失。
肖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24年4月,
$仙武传$$$$$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可兼职赚钱的直播间,期间,谎称其账户内有70000余枚“波币”需要转卖。假装把‘波币’卖给他。“我本想输完这盘就不玩了,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头像和自己一模一样,他发现该平台上有一个昵称和自己相似、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就搞了这个人‘波币’余额的截图哄丁某说是我的,肖某在该平台输光了自己的全部“波币”,****仙武传**
案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