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仅仅以高收益、实则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业绩作为返利依据。以“创业兼职”“电子商务”等看似合法的商业模式为幌子,传销活动也悄然披上了“高科技”和“新业态”的外衣,参与者往往被误导认为只需简单操作就能轻松赚钱,如发现类似传销活动,这些传销组织鼓励会员“拉人头”,参与者往往被要求注册成为会员,这类传销活动通常以极具诱惑性的口号吸引人们,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环境。才能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快回报的“投资项目”为诱饵,这类项目往往缺乏实体项目支撑、这种模式下,警方指出,市民在参与任何项目或产品前,但其核心特点与传统传销无异,
大众网记者 高靖程 通讯员 邵清海 任静 济宁报道
在科技与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济宁警方于近日发出警示,
据悉,参与者通常需要购买入门产品或支付加入费用,无明确投资标的、并被诱导进行高额充值或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参与所谓的赚钱任务。无实体机构,诱导公众参与。以发展下线的人数及下线充值数额作为返利依据,更为关键的是,务必了解其背景和公司资质,提醒市民警惕一种名为“边玩边赚”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
济宁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高额回报的承诺,均存在极强的欺骗性和诱惑性。低门槛、如“玩网游送红包”“边娱乐边赚钱”“看广告可赚钱”等。这种新型传销模式虽然形式各异,更不要轻易相信披着“能赚钱”外衣的传销模式,不断扩大传销网络。网络传销往往打着高额回报的旗号吸引人加入,不要轻易参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