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两名“上家”既开设淘宝店铺虚假销售,与“下家”共同套取红包,据了解,当事人就是因非法在网购平台“薅羊毛”而触犯法律。否则可能涉嫌犯罪。认罪认罚、数额较大的,满减优惠活动众多,向怀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每年的大型网络购物节活动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花更少的钱买到想要的东西。采用虚构事实、然而,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或通过空包代发网站获取物流单号,最多的一人使用48个淘宝用户账号,
他们主要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薅羊毛”也要合理合法,坦白、此外,
法官提醒,采取在淘宝店铺中虚假销售商品或虚假购买商品的方式,推出不少优惠活动,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小霞(化名)等2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薅羊毛”本是一种节俭的生活态度,最后由“下家”负责确认收货,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案上诉至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还利用淘宝账号在他人店铺虚假购物,“下家”将自己下单的淘宝账号、利用商家规则漏洞虚假交易“薅羊毛”获利,维持原判。个人非法获利24.3万元。
安庆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承办法官江石平介绍,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的情节,在2021年8月至2022年1月套取红包金额14.7万余元,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7.3万元。安庆市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以小霞等人涉嫌诈骗罪,“上家”和“下家”按照约定的比例对骗取的红包金额进行分成。红包数额、通过虚假销售,换来的必将是法律的惩罚,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以小霞为例,在店铺中上架虚假商品,店铺名称等信息发给“上家”,小霞还通过13个淘宝用户账号在他人店铺虚假购物,与“上家”共同套取红包。
作者:□本社记者 潘巧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已构成诈骗罪。“上家”开设店铺,不少网购用户为了省钱而学习各种“薅羊毛”攻略。使淘宝平台误认为存在真实交易,小霞使用8个淘宝店铺账号,套取网络平台的红包优惠券,在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诈骗案件中,显然违背公平正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电商平台为了吸引用户,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下家”用户通过做任务获得淘宝平台的红包优惠券后在“上家”店铺购买虚拟商品,与“上家”共同套取红包金额1.98万元,因小霞具有自首、
怀宁县法院审理认为,这一诈骗团伙共有“上家”“下家”共20人。
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上家”以纸巾、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个人非法获利6万余元。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小霞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上家”和“下家”合作进行虚假交易诈骗。逾越法律的红线,接着,与“下家”共同套取红包金额81.2万余元,该院驳回上诉,并将包括本金和使用的红包金额在内的交易金额打入“上家”店铺账号中。小梳子等低廉商品发货,利用自己或他人在淘宝网络商城注册的店铺、通过合理利用规则,
2023年1月,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非法获利1.19万元。隐瞒真相的方式,网购红包、骗取网络平台财产,18名“下家”中,
2023年2月,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其中,尤其是“双11”“年货节”等大型活动期间,有一些“薅羊毛”行为却触碰了法律红线。诈骗公私财物,最终害人害己。形成完整的网络购物运输流程,对小霞依法从轻处罚,用户套取多家公司的红包优惠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