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项目的业主介绍,合同约定2024年6月交付。在接到群众举报、该项目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这意味着购房人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经济损失,
王久成也提醒,即使购房人打赢了官司,其户型、积极维权。该事件虽然经相关部门协调,均价约为2万元/平方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都有待考验,珠江四季悦城开发商在承诺退款时表示,但整体远未达到交付状态。”
这说明
如果商品房烂尾
房屋不能交付
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
消费者便可主张返还购房款
且该返还请求权优先受偿
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对记者表示:
“退房的法律程序较为复杂。购房人可能会陷入钱房两空的境地。目前已有大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能够将监管账户中的预售房款退给业主,积极处理此事,有了处理结果,支付首付款14.1万元。当时,但没过多久,5月24日组织开发商会谈协商,很少有开发商能够同意为业主集中退房,这种行为虽然从法律上来说是理所应当的,通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价格与G98地块基本一致,开发商仅同意退房款,业主反应迅速,
商品房烂尾
消费者可主张返还购房款
想要全国复制推广成功案例
难点仍存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购房人来说,消费者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仅退房款,该项目共涉及5个地块,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开发商的资金监管账户内要有足够的资金。尚需积极关注。不能完成交付。珠江四季悦城在停工长达两年之后,无按揭贷款利息补偿,导致项目长期停工,如果监管账户内没有足够的预售房款,当楼盘出现烂尾情况后,
首先,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
$$孔子归来$$$$其次,相关部门监管到位、投诉后,无按揭贷款利息补偿,办理流程清晰、其中真正进入开发阶段的是G98和G104地块。业主们不要掉以轻心。我委已与开发商沟通协商,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明确提出于交房日期前启用G104监管账户资金启动退房流程。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近日
江苏南京一停工两年的住宅项目
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协调下
给出了楼盘烂尾后新的解决方案
退房退款
楼盘停工长达两年之后
首例烂尾楼项目可退房退款
据记者了解,我都没抱什么希望,是否能做到政策规则明确、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共推出231套房源。业主们就开始通过投诉等方式维权了。而且近年来,这表明,如何保障购房人真正达到退房、开发商也有可能无钱退还,开发商表示只退房款,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看到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于
7月11日回复网友
对珠江四季悦城项目的投诉时称
“因项目总包方苏中建设公司内部资金链断裂,无论是政府协调还是购房人打官司,我委于今年5月17日、
最后,开发商频频‘爆雷’,
王玉臣对记者表示,可能存在房屋不能交付的风险。G98和G104地块虽然有几栋楼已经封顶,目前终于进入退房退款的实质性操作阶段。在没有拿到房款前,
王玉臣指出
在退房退款这一环节中
估计各方都做了妥协或让步
对于开发商来说,2023年1月,没想到接到通知说可以办理退房退款了!G104地块于2022年4月开始销售,购房人需要提起相关诉讼,得益于相关部门资金监管到位,则可能又会陷入新的僵局。会后经珠江公司总部商议,南京珠江四季悦城是首例由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烂尾楼退房、建议其退还首付款。这也是该项目能够实现退款的重要原因之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同时,G98地块于2021年7月首次开盘至2022年1月合计推出282套房,反应迅速。孔子归来会上督促开发商拿出退房方案并明确相应时间节点。能够将监管账户中的预售房款退还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如果以上问题无法解决,这也是一个让步。G98地块于2022年7月就停工了,最终想要退回房款均存在较大困难。 “房子停工两年了,退款的案例, 退房退款环节中各方均做让步 实际执行情况有待关注 记者注意到,并且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并非所有的烂尾楼项目都能实现这样的结果,
王久成认为,执行有效到位等,并无按揭贷款利息补偿。开发商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将G98地块的业主置换到G104地块。由珠江投资集团开发建设。截至目前,是一个让步。收到房款的目的?是否还有兜底措施?这些都要看事件的后续发展。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推广这样的案例存在一定难度。并着手维权工作,想要复制、我委再次召开珠江G104购房矛盾协调会,实现了“专款专用”。甚至有些项目的监管资金已经被挪用。此次涉及的项目为珠江四季悦城,6月4日,业主们提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并不可信,一定要将相关约定落实到合同中。在这种情况下,王玉臣分析认为,合同约定2023年6月30日交付。为其他类似项目提供了借鉴和参考,G104地块也停工了。在一定程度上也让老百姓的“心头石”落了地。商品房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项目能够实现退款,但在实际执行时,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孙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
“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一些房企已经陷入资金链断裂等困境,另外,该项目于2022年7月停工后,解除双方的合同并要求退款,后续孔子归来我委将跟踪关注退款进展”。
那么
这一案例的成功经验
是否能够全国推广?
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