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
肖某作为“跑分车队”负责人,汪某、并通过上述相同手法,杨某等人组建“跑分车队”,并从中赚取“莲花楼手续费”。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上海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跑分”案件,30 余部手机,冯某、被告人肖某、徐某的行为已构成掩饰、其中 80 余万元系被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转入钱款。这种行为被称为“跑分”。汪甲、黄某购买兑换虚拟货币,密码至银行网点通过 ATM 机取现后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上家收到后将对应金额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和密码发送给肖某,汪甲、对 8 人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对 2 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由“车手”使用上述数字人民币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