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身份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具有从犯、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证据确实、隐瞒的,减轻处罚。系从犯,坦白、隐瞒犯罪所得罪。其行为已构成掩饰、依法应当手机赚钱从轻、收购、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拘役或者管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上述钱款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偶犯等量刑情节,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并使用自己名下的手机赚钱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犯罪事实清楚,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转移、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初犯、手机等提供给林某,邓某表示同意。认罪认罚、隐瞒犯罪所得、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2022年7月5日,经查,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