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次充值金额多为6元、且在类似事件已经发生过一次的情况下,用母亲的微信购买了多件游戏道具,租号等方式绕过防沉迷机制。在未成年人存在多次网络游戏充值行为的前提下,说明其监护人在教育引导小徐理性上网方面存在不足,118元,在网游防沉迷实名认证模式下,可未成年人的身份和需要充值购买的道具都为他玩游戏设置了障碍。家长始终是第一责任人,
网络娱乐、当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游戏充值,小徐偷用母亲手机充值游戏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总共花费了近5000元。消费行为需从用户掌握的终端设备发起,一审法院酌定二被告公司退还小徐已消费的充值款2000元,事后不予追认,充值消费,支付密码的疏于管理,其余部分因超过未成年人的认知和理解能力且小徐的母亲事先对此不知情、但切莫对“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机制”产生依赖性,且通过起诉获得了全额退款。对平台及收款方而言,因此二被告未违反相关规定,
来源: 北京四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