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
2024年6月,他(丁某)鼓捣喊我去赌,被告人肖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刷到可兼职赚钱的直播间,开始在该平台上参与网络赌博,就搞了这个人‘波币’余额的截图哄丁某说是我的,
“我本想输完这盘就不玩了,把该账号的“波币”余额截图当成自己的发给丁某,
肖某当庭表示服判,假装把‘波币’卖给他。不上诉。并在该平台使用名为“波币”的代币进行自由交易。庭审中,
乐赚案发后,
2024年10月14日,虚构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将67600元转账给肖某,期间,依法对其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收到钱后,丁某信以为真,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其账户内有70000余枚“波币”需要转卖。想赚“外快”的肖某按流程下载了某直播软件,二人添加微信好友后多次进行“波币”交易。头像和自己一模一样,顿时乐赚心生一计,肖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龙里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该案,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在平台上出售“波币”时认识被害人丁某,
转自:龙里法院
来源: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他发现该平台上有一个昵称和自己相似、肖某自愿认罪认罚。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肖某在该平台输光了自己的全部“波币”,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刚好看到一个昵称和头像都跟我差不多的人账户里‘波币’多,账户里面还有70000多枚“波币”的账号后,并处罚金人民乐赚币20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丁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