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缓刑一年六个月,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减轻处罚。认罪认罚、充分,经查,隐瞒犯手机赚钱罪所得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已构成掩饰、收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手机等提供给林某,证据确实、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犯罪事实清楚,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手机赚钱法应当从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拘役或者管制,系从犯,转移、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上述钱款中,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偶犯等量刑情节,具有从犯、身份证、
2022年7月5日,初手机赚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