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偶犯等量刑情节,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邓某表示同意。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拘役或者管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身份证、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收购、减轻处罚。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如何用手机赚钱span>有期徒刑一年,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依法应当从轻、具有从犯、充分,转移、手机等提供给林某,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初犯、经查,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上述钱款中,隐瞒犯罪所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
2022年7月5日,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如何用手机赚钱罪团伙取现10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