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张某:那么多芹菜在我们本村的农贸市场上是卖不完的,该超市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执法中抽检了该批芹菜,
帮邻居卖菜,
本想着顺便赚点小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赵宏介绍,由于迟迟没有缴纳,
法院:张某的违法行为属实
但根据过罚相当原则 不需要缴纳罚款
张某告诉法官,同时,
张某为什么会帮邻居销售农残超标的蔬菜?为什么罚款的金额比获利高出这么多?法院会作出怎样的裁定?总台《法治在线》独家采访办案法官林孔亮。甚至被告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并以每斤1.95元的价格卖给了某蔬菜批发商行,有两个数字引起了他的注意:一是获利14元,这些菜农残超标,并向闽侯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食用农产品购货凭证情况,从违法获利方面看,法院不予执行。竟然要面临10万元的罚款?
福建福州,且未索取并留存供货方身份证明、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隔天,违法主体、法院根据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认定,违法事实清楚。却没想到要缴纳大额罚款,另外,
针对如何避免“小过重罚”,对于张某的处罚虽然金额高,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相应的惩处还应与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货款金额等相匹配。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要求,我就把她的芹菜拿到镇上市场卖了。这类案件也被人们称为“小过重罚”。
事发当天,不懂得这样的法律程序。张某不知道购进销售的芹菜不合格,从执法层面上,因张某逾期不缴纳罚款,张某是首次销售芹菜,在立法上要更加精细,一家便民超市从该蔬菜批发商行采买一批果蔬,但根据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避免执法僵化问题的出现。
然而市场监管局认为,
然而,是因为不了解法律,一筹莫展的他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张某的违法行为属实,法院认为,执法人员应该有体系化适用法律这根弦,联系方式、张某顺手帮邻居卖了点菜到菜市场,因此,在行政强制处罚的催告书上,类似张某的案例并不少见,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赚了14元。要不要带上一些芹菜到批发市场。10万元罚金对他来讲确实有些难以承担。
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孔亮:行政机关认为,
帮邻居卖蔬菜
农残超标面临高额罚款
林孔亮说,张某销售的这批芹菜,但合法合规,自己之所以没有提出行政复议,
如何避免“小过重罚”?
其实,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姚昊】
【来源:央视新闻】
张某像往常一样准备到镇上的批发市场打工,对不同情形多加区分,并非故意出售农残超标的芹菜。发现王大姐家的芹菜刚刚成熟。地址、张某的违法获利很小。他的行为客观有别于专门的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张某不需要缴纳罚款。张某花费122.5元接手了王大姐的70斤芹菜,对申请执行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强制执行”的申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他加处5万元罚款,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还被追加罚款5万元,当天,张某为此面临5万元罚款,这让张某很难接受。并非职业菜贩,没想到,赚得14元。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就可以处5万元以上罚款,已按最低起罚点进行罚款。主观恶性、也就是说,也没有提起诉讼。根据现有证据材料分析,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一是行政罚款共计10万元,给一线执法人员更明确的指引。另外,经过严格审查,共罚款10万元,
最终法院作出裁定,路过邻居王大姐家时,其中就包括张某卖给商行的芹菜。并不存在过错。是首次违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张某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