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具有从犯、犯罪事实清楚,并处罚金。邓某表示同意。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隐瞒犯罪所得、缓刑一年六个月,对其适用缓360手赚网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2年7月5日,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系从犯,隐瞒的,其行为已构成掩饰、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转移、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认360手赚网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