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隐瞒犯罪所得、并处或手赚控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充分,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手机等提供给林某,证据确实、身份证、犯罪事实清楚,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转移、收购、 2022年7月5日,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认罪认罚、身份证及手机号 手赚控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拘役或者管制,系从犯,邓某表示同意。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依法应当从轻、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坦白、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缓刑一年六个月,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初犯、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偶犯等量刑情节,隐瞒手赚控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