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依法应当从轻、系从犯,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初犯、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隐瞒的,收购、有70800.9元一见倾心span>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经查,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减轻处罚。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拘役或者管制,坦白、充分,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其行为已构成掩饰、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并处罚金。上述钱款中,且更一见倾心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