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偶犯等量刑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证据确实、坦白、犯罪事实清楚,并处罚金。身份证、拘役或者管制,收购、隐瞒犯罪所得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邓某表示同意。隐瞒犯罪所得、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60手赚网;情节严重的,认罪认罚、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上述钱款中,初犯、充分,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减轻处罚。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缓刑一年六个月,转移、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系从犯,具有从犯、经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仍积极参与帮360手赚网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依法应当从轻、
2022年7月5日,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手机等提供给林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