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系从犯,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经查,上述钱款中,身份边水往事证、依法应当从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拘役或者管制,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认罪认罚、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2022年7月5日,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清楚,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邓某表示同意。边水往事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收购、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隐瞒犯罪所得罪。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