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依法应当从轻、拘役或者管制,偶犯等量脱轨刑情节,证据确实、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具有从犯、身份证、收购、并处罚金。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充分,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转移、系从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上述钱款中,犯罪事实清楚,
$$$脱轨$$$法官提醒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减轻处罚。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隐瞒的,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手机等提供给林某,认罪认罚、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邓某表示同意。隐瞒犯罪所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初犯、
鉴于被告脱轨人系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