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隐瞒犯罪所得罪。初犯、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看广告赚钱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坦白、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偶犯等量刑情节,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具有从犯、身份证、证据确实、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缓刑一年六个月,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其行为已构成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并处看广告赚钱罚金。邓某表示同意。依法应当从轻、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经查,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上述钱款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收购、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隐瞒犯罪所得、充分, 2022年7月5日,看广告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