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犯罪事实清楚,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初犯、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
2022年7月5日,经查,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田耕纪an>104200元。系从犯,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并处罚金。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邓某表示同意。依法应当从轻、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证据确实、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一年六个月,手机等提供给林某,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坦白、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偶犯等田耕纪量刑情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其行为已构成掩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减轻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收购、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上述钱款中,隐瞒犯罪所得、隐瞒的,被告人邓田耕纪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