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隐瞒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系从犯,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转移、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依法应当从轻、充分,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证据确实、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身份证、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拘役或者管制,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经查,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缓刑一年六个月,且更有别对我动心利于对其教育改造,上述钱款中,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邓某表示同意。手机等提供给林某,身份证及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偶犯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收购、并处罚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隐瞒犯罪所得、其行为已构成掩饰、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减轻处罚。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
$$$$$别对我动心$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