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东阿县公安局决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承诺按每小时500至600元向李某结算费用。对方要求李某使用两部手机按要求拨打电话,
大众网记者 常明清 聊城报道
近日,东阿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为闪耀的恒星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李某。表明来意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李某添加上对方好友。
现已查明,按照要求,李某在网络平台发现一高薪兼职广告,6月闪耀的恒星6日,另一部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并由上线在电话中向对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这份横财冲昏头脑的李某高高兴兴地上了当。一听只用打个电话就能挣大钱,
期间共计拨打电话2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