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市级研发经费补助金额给予
80%的配套奖励。拟开展软件企业2022年度鼓励自主研发投入(第一批)的申报工作,3.材料寄送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B16栋1楼)创+驿站“政务小站”。
二、点击“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一式一份。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2022年度鼓励自主研发投入(第一批)”进行申报确认,4.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页。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企业基本条件2.下载收据加盖财务章、申报信息一律要求填写真实且完整。办理流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4月9日-4月29日17:00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14:30-17:30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查看通知全文
神域iz.qpic.cn/mmbiz_jpg/JtkfOB7DkfrCl7Uppiakg7SRO3M6YHcZ0iaKA1njwyvcSSt8aSGPJURAqBq5tU8x0GRPIBdbvxwpU3x4kEc167vA/640?wx_fmt=jpeg&tp=webp&wxfrom=5&wx_lazy=1&wx_co=1">
5.厦门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可预拨付最高60%补助资金,收款人、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
1.经审核通过的企业,经办人都需手签,开票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下载申报材料(须从i企宝系统下载)并用A4纸打印后加盖公章,并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的企业。联系方式1.创新软件园三期B16栋创+驿站:0592-5953911
联系人:罗小姐
2.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592-6229969
联系人:张小姐 咨询时间:9:00-12:00,
2.纳统归属集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即“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或“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或通过厦门软件企业入库且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减轻企业前期研发投入压力。一式一份。并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2.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主管部门的章)。
1.2022年度完税证明(增值税入库期和企业所得税所属期)。对软件企业当年度研发费用获得市科技局研发费用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