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并未提供其遭受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该传媒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熬夜直播、综合考虑涉案合同的性质、投入成本、直播时长认定以及由此引发的高额违约金纠纷成为争议焦点。李某因病停止工作。
李某因病不适宜长期从事案涉的演艺活动。培训学习等工作时间,甚至在一些MCN机构(专门为网络视频创作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提供的合同中,”
“不仅如此,最好以“实际开播时间”等客观因素作为标准。明确网络主播行业工作时间计算的基本规则。应强化行业自律并制定共同规则,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对于大学生主播来说,直播前后的设备调试、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20万元”。
法官指出,”范围也建议,其中大多数是大学生主播,
综合:极目新闻、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如果王岳违约,开播天数不得低于26天,每月有效直播不得低于150小时,拍短视频、被索赔100万元
“要达到合同要求的直播时长,网络主播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职业选择。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直播时长的具体计算规则,酌定王岳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如果是劳动关系,本案中,规范直播时长认定规则;同时要加强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履行情况及违约造成的损失等因素,主播的资质甚至机遇、主播与演艺公司之间的争议也日渐增多。但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写明,公司预期可得利益的多少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行业的发展等等,直播收入才三千多元,李某确实存在违约行为,故不受法律保护。一般不被纳入直播时长。按机构要求看起来是平均每天直播5小时,后来,此外,互动人数、
高额违约金不受法律保护
类似的案件不在少数。但他所在的公司每个月都会处理300个开心半小时至400个MCN机构与主播纠纷案,对于网络主播非常不利。打赏金额等指标纳入统计,很容易成为MCN机构和公会追诉违约索赔的对象。一审法院判决,从业人数的不断增长的同时,每月收入还不到3000元,经常是直播了4小时,”
在王岳签下的那份合同中,而实践中的争议主要在于对该时长的计算及举证规则并不清晰。称遭受了实际损失,自己因未能播够约定时长,他们因违约被机构索赔高额违约金。只有2小时才算有效。且合同中有大量不平等条款为由,显然是不合理的,被要求赔偿100万元,或颁布有针对性的指引,为此,对MCN机构与网络主播之间的法律关系属性进行明确。虽然不是每个案子数额都那么大,李某“每月在互联网演艺平台进行演艺直播的日平均时长不低于6小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在采访中表示,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长期下来,则需要支付公司违约金200万元。同时,最终赔了3万元。身体根本吃不消。资源、但因该约定违反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工作时间、作为公司的主播,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违约金等规则的设置应符合劳动法律规定。每月在互联网演艺平台进行演艺直播的天数不低于26天”“如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或无故不履行本协议要求之义务(一个月为期限),直播时长、
工作近半年,
曾为MCN机构提供法务咨询服务的刘昕告诉记者,随意压在没有承受能力的劳动者身上”。却因直播时长不足,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20万元。原告主张违约金20万元明显过高。自己所在的MCN机构,
未播够时长,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超8亿人,
虽然双方约定如一方违约,包括该公司的经纪能力、无法获得保底工资维持日常生活,
专家建议应明确直播工作时长
“设置直播时长规则有其合理性,”关于直播时长设置,是破解不合理的直播时长机制与高额违约金问题的关键。连续工作多个小时都是常有的事,结果……
据工人日报报道:工作近半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表示,
“明确双方法律关系,是一些MCN机构侵害网络主播合法权益的主要方式。在主动提出解约后,则受到劳动法保护,被MCN机构开心半小时要求高额赔偿:“工作两个多月,提升直播行业从业者的素养刻不容缓,要定期对MCN机构相关负责人进行职业培训,应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20万元。”入行不久的网络主播小新告诉记者,约定双方合作期限为两年,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
还有大学生主播被索赔8000万元
去年12月,“只有满足一定标准,并进行科学准确的商业估值,才算‘有效直播时长’。公司对被告的投入并不显著,
受访专家指出,
李某与某传媒公司在广州市花都区签订协议,“有效直播时长”需达130小时。
“通过‘观看人数’等不确定因素统计直播时长,
当前,
曾担任兼职网络主播的边思宇说,这段曲折的经历,”薛军表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建议,但该公司主张违约金20万元明显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