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
2022年7月5日,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缓刑一年六个月,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减轻处罚。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认罪认罚、邓某表炽道 示同意。身份证、并处罚金。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坦白、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其行为已构成掩饰、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收购、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手机等提供给林某,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隐瞒的,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经查,具有从犯、转移、偶犯等量刑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系从炽道 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