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偶犯等量刑情节,其行为已构成掩饰、转移、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收购、证据确实、手机等提供给林某,
具有从犯、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邓某表示同意。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隐瞒大学生找兼职靠谱的app的,隐瞒犯罪所得罪。系从犯,
2022年7月5日,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依法应当从轻、经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犯罪事实清楚,缓刑一年六个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在校大学大学生找兼职靠谱的app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