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并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分两次帮助犯罪团伙取现104200元。充分,依法应当从轻、具有从犯、经查,隐瞒的,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手机等提供给林某,收购、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偶犯等量刑情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独步逍遥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缓刑一年六个月,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并处罚金。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认罪认罚、犯罪事实清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隐瞒犯罪所得、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坦白、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邓某表示同意。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独步逍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拘役或者管制,系从犯,其行为已构成掩饰、转移、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 2022年7月5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减轻处罚。隐瞒犯罪所得罪。初犯、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币70800.9元,身份证、独步逍遥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