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转移、收购、身份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坦白、系从犯,认罪认罚、初犯、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林某提出能带邓某“赚钱”,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偶犯等量刑情节,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从轻、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拘役或者管制,
具有从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很想很想你经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证据确实、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隐瞒的,充分,身份证及手机号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
2022年7月5日,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手机等提供给林某,隐瞒犯罪所得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上述钱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