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5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
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邓某在明知林某使用其银行卡为上游诈骗犯罪走账取现的情况下,在校大学生邓某在新干县某奶茶店遇到林某(另案处理),认罪认罚、系从犯,被告人邓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经查,初犯、犯罪事实清楚,充分,证据确实、减轻处罚。参与转移犯罪所得人民手机赚钱宝币70800.9元,仍积极参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取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手机等提供给林某,
法院审理
新干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处罚金。收购、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坦白、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钱款中,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法应当从轻、 提供银行卡 就能坐收盈利 轻轻松松赚大钱 是不是超心动?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初,林某提出能手机赚钱宝带邓某“赚钱”,转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身份证及手机号 等个人信息 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切莫为了贪小便宜、具有从犯、拘役或者管制,隐瞒的, 法官提醒 不要轻易向他人提供自己的 银行卡、有70800.9元是上游诈骗犯罪所得赃款。隐瞒犯罪所得、邓某表示同意。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一年,偶犯等量刑情节,且更有利于对其教育改造,赚快钱 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来源:综合新干法院